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02-26 16:28:11 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姚资源矿告字〔2020〕02 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规定,受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场所:姚安县宝城路7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场所: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表1)

序号

矿区名称

矿区位置

矿区范围面积

(km2)

开采标高(米)

出让年限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1

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

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

0.0827

2272至2106

6

471.03

1.00

190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二)

拐点编号

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3度带)

X

Y

矿1

2804969.37

34421084.31

矿2

2804801.56

34421312.25

矿3

2804568.80

34421329.56

矿4

2804643.98

34421017.41

矿5

2804865.84

34421036.22

*

2272

2106

矿区面积

0.0827km2(124.05亩)

开采标高

2272-2106m

1、资源储量:该矿山的勘查地质报告已经专家评审,并由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储量评审备案(楚自然资储量函〔2020〕1号),评审机构同意拟出让的云南省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勘查地质报告储量通过评审:累计查明333类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为561.75万m3(1556.05万t)。

2、勘查工作程度:依据《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要求,对勘查区内普通建筑材料用砂岩矿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截止2019年12月1日,累计查明333类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为561.75万m3(1556.05万t)。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属小型。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区范围的地形条件和矿体的赋存条件,以及矿体的开采技术条件,选择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分台阶法进行开采。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设计确定的回采参数和终了边坡参数为:工作台阶高度10m;工作台阶坡面角60°、最小工作平面台度10m;终了台阶高度10m;终了安全平台宽度4m;开采最终边坡角25°—45°采矿回釆率90%,矿山生产规模25万t/年,矿山服务年限20年。

4、勘查投入:采矿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19万元,费用为:勘查地质报告编制费5万元(人民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3万元(人民币)、钻探施工费用11万元,本项费用已包含在第三条的挂牌出让起始价中,由竞得人承担。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尚未确定竞得人,故不能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履行主体,因此暂未能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待该采矿权成交确定竞得人后,要求竟得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要求进行方案编制并送审备案,并按规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四、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五、竞买人资质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申请人必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2、竞买者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说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申请竞买者,需具备与开采矿种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到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申请时请带上公章。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本次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采矿权,出让地点位于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1、公告时间:2020年2 月26日至2020年3 月25日。

2、报名时间:2020年 3 月25日上午8:00时至2020年4 月9日17:00 时止。

3、挂牌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8:00时至2020年4 月10日15:00 时止。

4、报名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股

5、出让人:姚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78—6042178。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2.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4、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5.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⑵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八、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采矿权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⑴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⑵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⑶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⑷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交易底价者除外。

九、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按上表规定金额向姚安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应在2020年4 月9日16:00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缴到姚安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方可申请报名。账户名称:姚安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姚安支行;银行帐号:810041010000072774。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登记取得竞买资格后我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方可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并领取挂牌文件。

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反悔、无故退出、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或无法登记发证的,所交竞买保证金概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得的竞买人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竞得人向应急、生态环境、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公安、市监、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较低,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可采资源储量等出让依据资料虽经审查,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境保护、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许可手续,出让人、挂牌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或无法实施开采、生产活动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协商解决矿山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和涉及到的有关山、林、水、土及相关附着物的补偿、使用、搬迁以及进场道路等问题补偿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和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以及进场道路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

4、姚安县太平镇摆依村豹子箐石场采矿权仅限用于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姚安段工程,所采砂石料只能专门供应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姚安段工程建设,不得对外经营,并满足该工程建设需要,工程结束后,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方督促采矿权人依法依规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并消除安全隐患,报县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十二、相关要求

(一)需要到现场踏勘标的物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挂牌出让人提供矿区范围坐标及相关资料。

(二)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可索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挂牌出让人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挂牌成交后挂牌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由竞得人自行聘请有资质地勘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经评审备案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后,提交齐备的申请资料到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登记。

(四)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所有权单位和林权持有人协商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林木赔偿等事宜并承担费用,自行解决矿山设置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自行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水保、环评、安全生产等许可手续后方可采矿;无法达成土地租用、林权流转或未获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矿产资源税、采矿权占用费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国家规费按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存,不包含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中。竞得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土地复垦费和相关出让前期费用后,按要求备齐采矿权新立报件资料后方可申请颁发采矿许可证。

(六)竞得采矿权后竞得人原则上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6个月内按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向姚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采矿权登记,办理《采矿许可证》。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政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十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依据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将提请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企业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当。

十四、开户行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须收取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缴款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姚安支行

账户名称:姚安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姚安支行

账  号:810041010000072774

十五、竞买人报名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及需提交的资料齐全(合法有效)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十六、此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姚安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对采矿权挂牌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3月25日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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