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
填表说明: 1.各单位汇总的执法案件数据必须是当年已经办结的案件数据。 2.委托执法的有关数据由委托机关汇总公开。 3.本表汇总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备注栏填写本机关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包括本机关具有的行政执法职权及职权行使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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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6日
填表说明: 1.各单位汇总的执法案件数据必须是当年已经办结的案件数据。 2.委托执法的有关数据由委托机关汇总公开。 3.本表汇总数据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备注栏填写本机关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情况。(包括本机关具有的行政执法职权及职权行使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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