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5-19 09:18:40 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姚 安 县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和为民服务中心:

根据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医保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县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战政治责任,确保高质量打赢医保扶贫“总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相关事项

2020年4月30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县扶贫办提供)动态调整已结束,请各乡镇尽快完成动态调整后建档立卡人员在医保系统中医保参保信息的变更、维护,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此次动态调整剔除人员请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把建档立卡参保人员标识取消(时间节点为2020年5月1日),确保正常执行医保政策。

(二)此次动态调整新纳入人员请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做好建档立卡人员标识(时间节点为2020年5月1日),没有参保信息的建档立卡人员请将其正确个人参保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并做好建档立卡人员标识,没有缴费的尽快本周内催缴保费,确保建档立卡人员正常享受医保扶贫政策。

(三)针对此次新纳入的建档立卡人员中可能有本年度出生符合政策享受减免今年保费的新生儿,此类人群已经在出生九十天内办理了今年的医疗保险,因为符合政策减免了今年的保费,所以就不需要再缴纳保费了。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事项

(一)为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参保信息精准度,根据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姚医保〔2020〕5号)文件要求,各乡镇社保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参保管理基础性工作做实做细,精准掌握各自辖区内应保未保人群底数,建立应保未保人群台账,针对死亡人员要与各村、组及时沟通联系,核实后尽快在医保系统中做退保处理,及时更新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动态跟踪参保缴费信息数据,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和扩大参保覆盖面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已经进入倒计时,但是我县离工作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前段时间要求全面清查核实我县参保、未参保、死亡人员等数据,但是由于部分乡镇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导致工作没有落实细化,目前还要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把应保未保人员全部纳入医保参保,做到应保尽保,让群众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尽早完成今年州局下达的参保扩面任务。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税务局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度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截止时间是6月25日17:00,此时间前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待遇享受时间为自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请广大参保居民务必在缴费截止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一)缴费标准

2020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一般人员每人每年250元(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建档立卡人员每人每年70元(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二)缴费方式 

方式1:通过“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在微信界面搜索“云南省网上税务局”或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找到并关注公众号。

点击“业务办理”即可进入主界面。然后按如下步骤操作:点击“我的”,点击“未登录”,进入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注册账号”进行注册。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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