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三五”永仁县结核病防治规划》 原文件

2019-04-08 00:00:00 来源:永仁县政府官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解读《“十三五”永仁县结核病防治规划》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永仁县结核病防治规划》(永政办通〔201914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方便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好“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起草的背景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十二五” 期间,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县肺结核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但是据疫情监测报告结果提示,全县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仍高居乙类传染病的前列,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一是社会公众对结核病的防治意识不强;二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缺乏新手段;三是防治难点有待突破;四是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仍有发生;五是社会普遍对结核病关注度低,公众防治知识普及不够,防范意识差;六是防治基础条件薄弱,防治难度大。“十三五”期间是我县结核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控制疫情,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更好地服务“健康永仁”建设。

二、《规划》起草的依据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云南省办公厅下发的《“十三五”云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云政办发〔201777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十三五”楚雄州结核病防治规划》(楚政办通〔201799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县规划目标和防治措施,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起草本规划。  

三、《规划》提出的工作原则

《规划》提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密结合,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

四、《规划》提出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县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控制在50/10万以下,“十二五” 期间年平均报告发病率居全县第一位的中和镇肺结核发病率下降10%

(二)具体目标: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新登记肺结核患者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0%以上,可随访的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抗结核治疗管理率达90%;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争取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5、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的患者数,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五、《规划》明确的八个防治措施

一是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体系,方便患者就医,逐步实现分级诊疗。

二是多途径发现患者。加强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加大就诊人群中患者发现力度,开展重点人群的肺结核主动筛查,加大病原学检查和耐药筛查力度,及早发现患者。

三是规范诊疗行为。规范定点医院结核病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全程规范治疗,减少耐药发生。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治疗及出院后的登记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四是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将结核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五是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

六是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防止学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发生。做好流动人口及监管场所羁押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七是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保障抗结核病药品供应,加强药品质量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八是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强化信息整合,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全疗程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科研与国内合作等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部门落实部门职责,共同组织实施好本规划,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强调了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防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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