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永仁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原文件

2019-05-27 00:00:00 来源:永仁县政府官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解读《永仁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永仁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依据

按照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1〕172号)等文件规定和楚雄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日常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强预测预报,做好基础调查、综合治理和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二、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月,我县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1个(按照类型分滑坡57个,崩塌2个,泥石流2个),全县4乡3镇均有分布,地质灾害共威胁755户、3613人、9178万元财产的安全。

全县地质灾害特点是点多、规模小,各类灾害的形成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等地质环境条件关系密切,多为切坡建房、修路等人类工程引发,降雨则是最直接的引发因素,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相对集中。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是地质灾害诱发因素:1. 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县旱、雨季分明,雨季局地暴雨发生频繁,地段性高强度降雨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 工程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目前全县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同步加快,特别是公路、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较高水平。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高的可能性大。山区部分村民建房存在选址不当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3.地震活动的影响。我县周边发生过不同级别的地震,有地震诱发产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因素存在。二是天气趋势预测:预计2019年我县年降雨量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稍偏晚;主汛期降水略偏少,气温略偏高。2019年我县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少的气候年景。雨季结束期正常,预计于10月上旬前后结束。三是重点防范区预测:沟边、沟口处的学校、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聚集区;公路沿线、河流两岸等边坡、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重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二)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万马河流域、永定河上游及其支流,该区域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剧烈,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是防治工作重点时期。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的3个乡镇永兴乡、中和镇和维的乡。

(三)重点区域防范措施

1.人口聚集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防灾领导机构,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措施;2.重要交通干线及风景名胜区。对主要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安全构成威胁的,要在进行全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滑坡采取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崩塌危岩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制定相应防灾预案,定期检查防灾预案落实情况;3.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点地质灾害体等。应做好防灾预案,落实专人观测,搞好群测群防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范期

1.主汛期: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1日到1115日。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每年汛期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尤其是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2.非主汛期: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

(五)地质灾害防治八项对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这根弦,牢固树立防大灾的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具体落实,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联系到点、落实到户、严密防范,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永仁县山区面积广大,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大。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围绕地质灾害四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十项重大措施的贯彻落实,本着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尽最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是切实加强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排查认定需及时采取临灾避险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结合实际,提前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

四是努力做好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争取更多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威胁。一要根据州、县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认真编制年度实施计划。二要认真执行《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三要组织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

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要按照中央、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和本级资金的足额筹集工作。今年已将县级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审计、财政稽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遇到特殊天气,要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不同方式,向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七是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科学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能力与意识。

八是加大督查力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省、州汛期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深入乡(镇)村、农户和灾害隐患点,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落实。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敢督、细查、真办,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地质灾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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