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办;联系县人武部、驻元谋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联系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工作简历: 1992.09至1995.07云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物证检验专业学习; 1995.07至1998.11楚雄市公安局苍岭派出所工作(期间:1996.08任副所长); 1998.11至2001.04楚雄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2001.04至2003.10楚雄市东华镇党委副书记(期间:2001.09至2003.12云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3.10至2005.07楚雄市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教导员; 2005.07至2006.06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2006.06至2007.03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 2007.03至2009.11楚雄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兼开发区综治办主任; 2009.11至2011.10楚雄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所长; 2011.10至2016.06楚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 2016.06至今元谋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