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大力推广稻虾共作模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8〕52号)及滁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预拨2019年市级“稻虾共作”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9〕29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到帐资金按比例实施补贴。经乡镇推荐、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核查,稻虾共作符合相关要求的面积共有21057亩(规模100亩以上),稻虾奖补面积19965.8亩。现对2019年“稻虾共作”生产予以奖补,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来电、来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 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股 薛贵胜
联系电话:0550-4288449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