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稳定就业补助及贫困人员岗位补贴资金的公示

2020-12-11 08:00:00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7年以来,县人社局联合县扶贫办认定了总铺等9乡镇建设的14个就业扶贫驿站(车间),截至目前,吸纳178名贫困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的指导意见》(滁人社发(2017)9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凤人社字(2019)149号)等文件规定:“对入驻就业扶贫驿站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务协议,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岗位补贴(2018年11月份起,凤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50%暨640元/月)”,“2020年度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新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为进一步鼓励已建成的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并稳定就业,增加收入,现将2020年度就业扶贫车间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人员补助及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份就业扶贫车间贫困人员岗位补贴43.54万元予以公示(其中:车间就业贫困人员岗位补贴178人34.24万元,车间吸纳贫困人员稳定就业补助31人9.3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0日共10天。如有异议,可电话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550-6628429。

    附件:2020年度12月份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稳定就业补助及贫困人员岗位补贴花名册.xls

凤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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