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2019年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审核评估结果及拟奖补资金的公示

2021-01-19 08:00:00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30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秸秆产业化利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皖农科函〔2019〕1052号)、《凤阳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凤阳县东方生态养殖场等30家企业(省反馈)2019年秸秆产业化利用量进行了审核评估,现将审核评估达标企业(产业化利用量达10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量及拟奖补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1月2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6721470。

附件:凤阳县2019年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秸秆利用量审核结果表.xlsx

凤阳县农业农村局 凤阳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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