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历史沿革

2019-10-20 08:20:4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来安县历史悠久。境内顿邱山遗址发现的石器、陶瓷和骨器证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便有人类栖息繁衍。周初,属徐国。春秋时,先属吴,后属楚。战国时,属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在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属九江郡。汉初,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复九江郡。东晋,在县城东侨置顿邱郡,后废郡为顿邱县。梁,在半塔镇置高塘郡。北周,废高塘郡置高塘县。

  隋开皇初,高塘县并入顿邱县,改称新昌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新昌县为清流县。唐景龙三年(709年),在今新安镇瓦岗村置永阳县。南唐中兴元年(958年)改永阳为来安县。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省来安县入清流县。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复置来安县,县治在大雍(用)镇(今新安镇)。明洪武初,来安县并入滁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来安县。属六部凤阳府滁州。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属京师直隶滁州。永乐元年(1403年),属南京直隶滁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属江南行省安庐滁和道滁州。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直隶滁州。

  民国 元年(1912年)4月,来安县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年)6月,属安徽省泗淮道。民国17年(1928年)8月,废道,直隶安徽省。民国21年(1932年)10月,属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30年(1941年)1月24日,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1943年)2月,属中共淮南苏皖边区委员会。民国33年(1944年)4月1日,由安徽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代管。

  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38年(1949年)1月22日,来安县全境解放。同年4月21日,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1961年4月13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1992年12月,属安徽省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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