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补录工作开始了

2016-08-24 10:39:00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作者:李松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对本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进行部分补录,补录对象为毕业两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基层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

本次补录,滁州市计划为164个基层特定岗位,分布在市本级和其他八个县市区,其中我市补录27个岗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9月8日-12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我市报名的地址在祁仓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经开区管委会对面)二楼就业窗口,联系人:尹梅,联系电话:8022569。尚未就业的同学们,机会来了,不要错过哟!

 

2016年滁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 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精神,现将2016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5届、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6年我市共计划补录基层特定岗位164个。其中:市本级46个,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9个,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7个,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7个,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12个,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25个,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22个,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27个,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9个,岗位代码08009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98日至91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缴费。同时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1022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滁州市设立考区

(三)1220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698日至912日,上午时间8:00-1130,下午时间:1500-17:30

(二)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2016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务必于20161018日至1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918日至919日期间,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报名地点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102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笔试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执行。

附件:

       1.2016年滁州市本级及县(市、区)补录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报名点;

       2.2016年滁州市基层特定岗位补录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市人社局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7850(市人社局监察室)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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