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参加明光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的服务主体申报的公告

2021-01-18 08:00:00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我市决定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插秧、水稻无人机飞防、秸秆打捆离田、艾草机收打捆)。凡有意参加今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的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截止2021年4月30日开展服务两年以上、纳入安徽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请于2021年1月23日17点30分前向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请带下列材料:申报表(附后)和服务组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联系人:赵晓光 电话:8022619。


附件:明光市2020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xls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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