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司法局关于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二批)

2020-03-24 00:00:00 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和《大理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大司通〔201922号)要求,经县司法局审查,现将第二批鹤庆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鹤庆县森林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王国红

执法区域:鹤庆县

执法类别:林业

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白朝路1

监督电话:0872-4121018

邮编:671500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

二、鹤庆县档案局

法定代表人:陈涛

执法区域:鹤庆县

执法类别:档案

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朝霞路西段

监督电话:08724121362

邮编:671500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

三、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代表人:李丽宏

执法区域:鹤庆县

执法类别:退役军人事务

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40

监督电话:0872-4125255

邮编:671500

主要执法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

四、鹤庆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胡红菊

执法区域:鹤庆县

执法类别:医疗保障

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西段

监督电话:0872-4126086

邮编:671500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

五、云南省鹤庆县气象局

法定代表人:刘明飞

执法区域:鹤庆县

执法类别:气象

办公地址:鹤庆县草海镇镇级机关13

监督电话:0872-4136103

邮编:671500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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