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州县《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抓实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全县认真组织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在开展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初步方案、公开评议、村“两委”初定、村级公示、村民代表会议定以及乡镇审定、公示的基础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县级审定会议,确定2020年正常退出户0户0人、新识别户0户0人、脱贫返贫户0户0人。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和县扶贫办将对举报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一定奖励,并将核实办理情况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 欢迎广大群众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 举报方式: 县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0872-4124291;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72-4121291。 特此公告! 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