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王 剑 我的分工: 负责工业、科技、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通信、北衙搬迁等工作。 分管兴鹤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含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风景园林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兴鹤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县荣盛商贸有限公司、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新鑫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通信企业。 我的简历: 王剑,男,汉族,1979年2月生,云南大理鹤庆人,大学学历,2002年5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7.09—2001.07广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2001.08—2002.04云鹤派出所见习; 2002.05—2004.03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2004.04—2006.11草海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2006.12—2011.11草海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2011.12—2012.01龙开口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 2012.02—2015.11龙开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12—2016.03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2016.04—2016.08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09—2016.10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鹤庆县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6.11—2017.06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鹤庆县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7.07至今任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