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修订)、《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报批程序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0〕4号)等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大理州剑川县石狮子河上游白山母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公众参与,特发布本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您对本方案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剑川县石狮子河上游白山母箐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剑川县甸南镇白山母村,类型为地下水型水源地,埋藏条件为承压水,含水介质类型为碳酸盐岩夹碎屑岩裂隙溶洞水。建设于2010年,正式取水时间为2011年,设计取水量为62.05万吨/年,2019年实际取水量为47.45万吨/年,服务人口为1.3267万人。 表1 白山母箐水源地基础信息表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剑川县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 联系电话:0872-4521202 邮编:671300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水源地所在区域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污染源和取水点分布情况、供排水现状、饮用水水源水质现状、区域发展现状等)的基础上,结合剑川县的相关发展规划及其最新发展动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监发(2001)161号文)对白山母箐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具体划分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环境状况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成果汇总。 (二)主要内容 白山母箐水源地处于岩溶区,富水性强,取水口位于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水源为碳酸盐岩裂隙溶洞水出露形成的溢流泉,水源地基础设施完善,取水口保护良好,水源不易受污染,地下水由大气降水渗透补给。因此,判定白山母箐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岩溶裂隙网络型。白山母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进行划分,岩溶裂隙网络型水源保护区划分如下: ①取水口中心坐标:东经99°59′13.828″,北纬26°26′30.242″;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200m的范围区域。 ②二级保护区:根据白山母箐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本次划分不设二级保护区。 ③准保护区:水源的补给区域。
表2 白山母箐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方案的支持程度;对该方案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方案涉及到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公示地点:地方网站、当地村委会宣传栏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方案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承担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主管单位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剑阳街与东双龙巷交汇处附近南 联系电话:0872-4523279 邮编:671300 编制单位: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1-63366186 七、有效日期 本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方案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决策事项承办方或者编制方联系。 特此公示!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 3 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