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川县境内老君山公路禁止通行的通告

2020-04-03 00:00:00 来源:剑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剑川老君山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八大片区核心区域之一,具有丰富的地质、生物和景观多样性资源,属于滇西北最重要的生态区域(怒江—澜沧江峡谷区)中生物多样性热点之一,是集中展示“三江并流”区域资源价值的重要地区当前,剑川县境内老君山保护区干旱少雨、气温升高,随着全州已经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同时,随着近期外来人员自发前往老君山游玩人数急剧增多。加之,老君山公路临箐面崖、坡陡弯急的路段较多,道路通行条件差,安全隐患大。为进一步加强剑川县境内老君山保护区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规定及省州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自发布日起对老君山公路(老君山水库至下竹坪段)禁止通行,解封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剑川县境内老君山范围内。

二、涉及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组织乡村组干部、生态护林员到各入山路口值守,认真做好老君山公路入口登记、排查、管控等工作,严格禁止一切外来人员通过老君山公路进入剑川县境内老君山区域,并立即对剑川境内老君山保护区内的滞留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劝返。

三、群众发现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老君山保护区的车辆和人员线索的,要积极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举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举报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各乡镇要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封闭管理工作。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引导群众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所有计划入剑川前往老君山境内游玩的,应及时取消出行计划,并积极宣传此通告。

五、对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剑川县境内老君山保护区的车辆和人员以及虽经允许进入但未主动上交火种、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的人员,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剑川县交通运输局     剑川县水务局          

剑川县林业草原局     老君山镇人民政府      

2020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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