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剑川县水库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对水库进行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大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上图工作的紧急通知》(大河长办发〔2020〕4号)及《大理州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大河长办发〔2020〕11号)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剑川县水务局周密组织划定工作,现已完成双河水库、满贤林水库等24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经剑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审查,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划定成果予以通告。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详细情况,请到剑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询。 联 系 人:赵文胜 联系电话:0872-4521283 电子邮箱:jcxhzb@163.com 地 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3号(邮编:671300) 通告时限: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1日 01-玉华水库 02-玉龙水库 03-双河水库 04-永丰水库 05-老君山水库 06-大干场水库 07-白依箐水库 08-长乐水库 09-高峰水库 10-后箐水库 11-黄花水库 12-龙门水库 13-满贤林水库 14-美水水库 15-杉树水库 16-高坪坝水库 17-石龙水库 18-双凤水库 19-太平水库 20-天生塘水库 21-西中水库 22-新生水库 23-苏家大塘水库 24-钟山水库 特此通告 剑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