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届弥渡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2020-03-23 08:00:00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县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采取 “一托N”的方式,对县委办(机要保密局、保密局、密码管理局、档案局)、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信访局、外事办、事务局)、县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出版(版权)局、广电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侨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县商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房管局等15个县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县民政局、县林草局等3个县级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县医保局开展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二、巡察时间

各组巡察进驻时间预计50天,即2020年3月23日—5月11日。具体进驻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

三、巡察内容

(一)常规政治巡察。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执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看是否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措施是否具体、机制是否健全、推进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是否存在得过且过、患得患失、爱惜羽毛、懒政怠政等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仍比较强烈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捂着、盖着、压着,或者选择性受理的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重点关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看基层党组织是否存在软弱涣散,政治功能是否弱化、虚化、边缘化,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班子不团结,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意识形态阵地失守等突出问题。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实现对县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专项巡察全覆盖,紧紧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开展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推动解决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围绕政策落地,检查对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工作情况;二是围绕责任落实,检查被巡察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围绕项目和资金管理,检查绩效管理情况;四是围绕纪律作风建设,检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五是围绕脱贫成效,检查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察方式

县委巡察组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财务、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组织、干部群众中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事务作个人表态。

五、巡察组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出版(版权)局、广电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侨联)、县融媒体中心

办公电话:18808725031

电子邮箱:mdxwxcz01@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2

电子邮箱:mdxwxcz02@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政府办(信访局、外事办、事务局)、县政协机关、县商务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3

电子邮箱:mdxwxcz03@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

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县民政局、县林草局、县医保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4

电子邮箱:mdxwxcz04@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

第五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委办(机要保密局、保密局、密码管理局、档案局)、县人大机关、县房管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5

电子邮箱:mdxwxcz05@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五巡察组收

第六巡察组

巡察对象:县法院、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县退役军人局

办公电话:18808725036

电子邮箱:mdxwxcz06@163.com

来信地址: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六巡察组收



中共弥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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