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水务局文件 永水许〔2020〕15号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 永平县北斗彝族乡九年制学校运动场及附属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永平县北斗彝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0年7月28日提出《永平县北斗彝族乡九年制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的申请,我局于7月2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永平县北斗彝族乡九年制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永平县水务局关于永平县北斗彝族乡九年制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2020年7月31日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