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第一中学: 你单位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0年11月1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于2020年11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提交的《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2020年12月8日本机关收到了通过专家审查《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定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永平县水务局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许可的相关事项见附件《永平县水务局关于给予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0年12月15日 永平县水务局关于给予永平县第一中学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永平县第一中学: 你单位报来《取水许可申请书》和《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送审稿,已经收悉。2020年11月20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过专家组审查后报告表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提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8日我局收到了专家组出具《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组审查意见》和报告表报批稿。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永平县第一中学位于博南镇文昌路6号,始建于1943年,座落于永平县城西山之麓;现占地面积161亩,建筑面积34633平方米,在校师生共2415人。未来5年内规划建设南校区和北校区达到72个班级,在校生3600人。 永平县第一中学地处永平县给排水公司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之外,需由永平县第一中学自己提供学校师生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大理州水务局关于2019年度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完善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多年,由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三个取水工程组成,三个取水点位于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上游,采用三个取水管道引水到项目区蓄水池后分别饮用水、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三个区域,生活用水经过使用后产生的污水排入县城供水管网工程。 二、同意你单位取水项目三个取水点和年取水量。 年取水量为9.92万m3,其中:1、生活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笤箕凹,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15.00″,北纬25°27′31.00″,高程1728.45m;年取水量8.86万m3;取水水源为地表水。2、绿化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龙息中,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12.45″,北纬25°27′32.45″,高程1736.77m;年取水量1.14万m3,取水水源为地表水。3、消防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岔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00.30″,北纬25°27′26.67″,高程1757.87m;年取水量0.10万m3,取水水源为地表水。 三、同意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二级;分析范围为银江河右岸菜园河流域,集水面积12.80km2;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取水口以上径流区和径流补给区,集水水面积2km2; 四、基本同意取水合理性、用水合理性、退水合理性的分析;基本同意取水可靠性的结论;同意核定生活用水取水口最低下泄生态流量为0.00802m3/s、绿化用水取水口最低下泄生态流量为0.00755m3/s、消防用水取水口最低下泄生态流量为0.00660m3/s。 五、基本同意本取水项目退水方案及结论;同意退水地点为永平一中学校西侧百珍苑西南侧,年退水量为5.65万m3;项目退水不会对水功能区及区域纳污能力等产生影响。 六、要求你单位安装用水取水计量器,按照实际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要求你单位应依法向我局缴纳水资源费。 七、要求你单位落实并安装退水数据传输设备,确保工程取退水信息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并纳入验收内容。 八、要求节约用水和采用节水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措施;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 九、请你单位料按照取水设施验收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验收材料向我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为合格后给予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专家组审查意见》 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专家组审查意见 2020年11月20日永平县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查,专家通过对《报告表》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云南兴禹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了认真修改,各专家认为修改后的《报告表》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有关要求,同意通过审查。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平县第一中学位于永平县博南镇文昌路6号。本项目分为饮用水、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三个取水点,其中: 1、饮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笤箕凹,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15.00″,北纬25°27′31.00″,高程1728.45m;取水口用蓄水池收集菜园河河道边松散岩类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用DN65mm长度2.5km镀锌管自流引水至学校附件2个蓄水池(容积100m3、360m3),从2个蓄水池引水到学校各生活区用水。 2、绿化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龙息中,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12.45″,北纬25°27′32.45″,高程1736.77m经取水坝收集后用DN40mm长度2.6km镀锌管自流引水至学校西面2个蓄水池(容积60m3、360m3),由蓄水池通过管道向学校各绿化区供水。 3、消防用水取水点:博南镇老街社区菜园河岔河,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取水口地处东经99°30′00.30″,北纬25°27′26.67″,高程1757.87m。经取水坝收集河道水过滤后用DN40mm长度3.0km镀锌管收集至校外330m3消防水池,再从消防蓄水池架设管道至整个校园,专门提供消防救援使用。 二、同意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级为二级;基本同意建设目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三、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水资源分析范围和及论证范围。 分析范围为银江河右岸菜园河流域,集水面积12.80km2; 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取水口以上径流区和径流补给区,集水水面积2km2; 四、基本同意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 五、基本同意项目取水合理性分析。项目取水符合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要求,符合国家水利产业政策,符合水功能区划管理要求,水质符合供水要求,项目建设将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取水是合理;同意年取水量年取水量9.92万m3,其中:生活用水年取水量8.86万m3,绿化用水年取水量为1.14万m3,消防用水年取水量为0.10万m3。 六、基本同意项目用水合理性分析。项目年取水量9.92万m3占大理州下达永平县2020年“用水控制指标”0.9084亿m3的0.11%,符合“三条红线”用水量控制指标;项目用水工艺符合建设项目要求,用水水平指标、用水定额基本合理;节水措施基本可行。 基本同意项目用水核定的分析论证结论。 七、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1、同意项目取水水源为菜园河,同意水文资料的三性分析结论。 2、基本同意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1)饮用水取水口75%保证率来水量为207.45万m3,农业灌溉水量34.59万m3,供水量为147.56万m3,年取水量为8.86万m3,取水量可供水量6.00%,饮用水取水是可靠。 (2)绿化用水取水口75%保证率来水量为196.65万m3,农业灌溉水量34.59万m3,可供水量为136.76万m3,绿化用水年取水量为1.14万m3,占供水量0.83%,绿化用水取水是可靠。 (3)消防用水取水口75%保证率来水量为171.86万m3,农业灌溉水量34.59万m3,取水口可供水量为111.97万m3,消防用水年取水量为0.10万m3,占供水量的0.09%,消防用水取水是可靠。 基本同意对水资源质量的评价;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取水可靠性的分析结论。 八、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及其它用水户的影响分析。 1、同意取水影响分析: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的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影响很小;项目的建设取水对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影响甚微,对该水功能区的整体水质影响甚微。 2、同意核定生态流量:河道需预留下泄生态流量,按照河道多年平均来水量10%核定,即生活用水取水口预留生态用水25.3万m3/a,流量为0.00802m3/s;绿化用水取水口预留生态用水23.8万m3/a,流量为0.00755m3/s;消防用水取水口预留生态用水20.8万m3/a,流量为0.00660m3/s。 3、博南镇老街社区出示了同意永平县第一中学证明在菜园河流域笤箕凹、龙息中、菜园河岔河等地取水证明。 九、基本同意本项目运行期退水方案退水方案及退水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绿化用水和消防用水无退水,生活用水退水口位于永平一中学校西侧百珍苑西南侧道路,最终进入永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退水影响范围为永平县第一中学、永平县污水处理厂;年退水量为5.65万m3;永平县污水处理厂同意接收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未的证明。 十、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意见。 十一、结论及建议 基本同意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中的结论。 建议取水单位尽快安装取水计量器,严格计量取水用水。 建议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监测水质,确保水质达标饮用和师生用水安全。 附:《永平县第一中学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专家组》签字表。 专家组长签字:马爱军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