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2020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01-08 00:00:00 来源:永平县人民政府 作者: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2-6521812、0872-6521532(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真:0872-6525146

电子信箱:ypxhbjbgs@163.com

通讯地址:永平县博盛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编:6726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永环审[2020]25号--永平县永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三期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0〕25号

2020年12月3日

2

永环审[2020]26号--新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0〕26号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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