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历史沿革

2019-12-03 20:50:57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公元一世纪以前,永平属哀牢国。

  公元69年,哀牢国归附汉朝,汉朝在其地设置永昌郡。永平属永昌郡博南县。据《后汉书·西南夷传》记载:“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显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是为永平立县之始。“博南”一词,系境内一座大山之名,因为博南山山势雄峻,绵延百里,是博南古道必经的重要山脉,故以山名,取名博南县。

  蜀汉、西晋时期,永平仍属永昌郡博南县;西晋之后,永昌郡名存实亡,永平境为当地哀牢人土目把持自治。

  公元794年,南诏国在汉永昌郡地置永昌节度,在汉博南县地置胜乡郡,永平属永昌节度下辖的胜乡郡。大理国时期,废永昌节度,改置永昌府,永平仍称胜乡郡,隶属永昌府管辖。

  公元1257年,忽必烈灭大理国后,废除郡县制,改设万户府、千户所,永平改称千户所,属大理万户府管辖。1273年,取消万户府,千户所之设置,行省以下改为路、州、府、县四级设置。公元1274年,借东汉明帝“永平”年号为名,改置永平千户所为永平县,隶属永昌府管辖。据《永平县志》载,“永平”二字的含义有两种说法:其一、元代为纪念东汉明帝“永平”中始置博南县的功绩,故以汉明帝年号“永平”二字为县名。其二、元代为安定社会秩序,故取县名“永平”,寓意社会“永远安定太平”。

  公元1312年,瑞丽江河谷盆地的傣族头人思汗法吞并周边地区、建立“勐卯弄”(麓川国);公元1316年,“勐卯弄”(麓川国)向东扩张,曾占领永平地、后又放弃;公元1343年,元朝军队进攻“勐卯弄”(麓川国)、被“勐卯弄”(麓川国)军队追击至漾濞江一带,永平又被“勐卯弄”(麓川国)占据。

  公元1355年,“勐卯弄”(麓川国)归附元朝,元朝在其控制区域置平缅宣慰司。永平属平缅宣慰司永昌地。

  公元1382年,明朝占领“勐卯弄”(平缅宣慰司)永昌地、置金齿卫;公元1390年,改金齿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公元1456年,废使司、置永昌镇;公元1522年,罢镇、置永昌军民府,后又取消“军民”二字,直称“永昌府”。永昌府名称在明代虽然几经变革,但永平与永昌府之间的隶属关系一直未变。

  此外,明代因战乱后军用民食需要,曾在云南境内实行屯田制,开展大规模的屯田活动,设置卫、御、所机构。永平设御,至清代康熙五年(1666年),因为御政弊端百出,遂裁撤,屯赋并县。

  清初沿袭明制。清末实行“厅、道”制,永平属迤西道。辛亥革命后,民国二年(1913年)云南军政府成立,废除清代府、厅、州,但保留县制,改清代迤西道为滇西道,次年,又改称腾越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厅道制,推行省县两级制,永平遂脱离永昌府,直属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云南全省设十二个政务视察区,二十三年(1934年),增划为十六个视察区,二十七年(1938年),改政务视察区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在保山设第十二督察专员公署,永平重新划归其管辖。1949年十二月九日,云南和平起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12月28日,经中共滇西北地委呈报中共桂滇黔区党委批准,永平县由保山划归大理区。1950年1月,永平县划归滇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大理地区行政公署。1956年11月,大理白族治州建立,永平县隶属其管辖。1958年10月,云龙、永平两县合并,称永平县。1961年3月,又恢复原永平、云龙两县原建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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