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附件下载:

2020-03-03 10:27:35 来源:中国·林甸欢迎您 作者:林甸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3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3日-20203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3329609

    真:0459-3323262

通讯地址: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

    编:16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兴乡东兴村排水沟工程项目

大庆市林甸县东兴乡东兴村,双阳河北与林依路交接处

林甸县东兴乡人民政府

黑龙江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4654.27平方米,新建农田排水沟长度为11889.4米,其中主渠长度为3470.4米,支渠长度为8419米,主渠渠底宽度为4米,支渠渠底宽度为2米。项目总投资197.391万元,环保投资7.1万元。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土地平整和开挖排水渠等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固废:主要为土地平整,沟槽开挖产生的土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态:主要为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对动植物生境产生的影响;沟槽开挖、原料堆放等,在雨季或大风天气情况下,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运营期无污染产生。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采取分段施工、择时施工、并在施工工段设置围挡,开挖出来的泥土及时遮盖,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对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施工期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工程两侧敏感目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降尘。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并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土地平整,沟槽开挖施工时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修筑农田排水沟的堤坝;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生态: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占用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将汇入工程区的降水导排,防止径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少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场地清理,采取回填夯实、表土覆盖、植被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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