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鹤鸣湖粮食加工项目位于林甸县鹤鸣湖镇五星村,规划建筑面积1912.46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对该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工作日),2020年08月07日至2020年08月17日。 如对此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存在不同意见的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林甸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召开项目听证会的申请,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 联系方式:13359607255(刘玉刚) 13199046676(杨占柱) 通讯地址: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166300 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会前,请做好以下准备: 1、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 2、可通知有关专家或证人到场作证;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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