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历史沿革

2019-09-28 15:56:25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新月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民国元年(1912年),在大戚家店处设立东集镇稽垦局,放荒招垦,其有关事宜归安达厅管理。

  民国三年(1914年)11月,经龙江道尹公署批准,成立林甸设治局,归龙江道尹管辖,是为地方政权机构。

  民国六年(1917年)7月,经黑龙江省公署批准,改林甸设治局为三等县缺,隶属龙江道。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划归嫩江省第三专署。3月,划归嫩江省第二专署。9月,专署撤销,直属于黑龙江省。

  1954年9月,划归黑龙江省嫩江地区专署管辖。

  1960年4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1961年9月,重划归嫩江地区专署管辖。

  1985年1月,又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

  1992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林甸县划归大庆市管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撤销道尹公署,林甸县直辖于黑龙江省政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伪满洲国成立,林甸沦陷为伪满洲国的一个县份。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伪满洲国政权垮台,林甸县伪县公署宣布解散。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21日,东北民主联军解放林甸。从此,林甸成为东北解放区一个县份。隶属嫩江省第一专署,专署设在林甸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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