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房屋,只需进行室内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有施工人员5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24m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北二十里泡。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水泥等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室内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为防止扬尘、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要严格执行本报告所提污染防治措施,则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很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修、设备安装和污水处理设备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
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性的,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之后,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专人清扫,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定期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综上,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可被接受。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主要设备为常用的医疗设备,设备无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散发的异味,经采取加强室内通风、及时对室内进行清扫等措施,经自然扩散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诊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诊疗废水排污管排至楼内污水管道进入市政排污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大庆市东城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入北二十里泡。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及医务人员生活垃圾。项目规模较小,药品按需购买,不产生过期药品,无其他危险废物产生。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诊疗及化验过程中使用过的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医用针、检验废液、血液、动物病理组织及含有传染性的病原体粪便(HW01医疗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01-01为防止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本项目不处理动物尸体,由客户将宠物的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宠物主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动物尸体。本项目用于化验的设备为生化仪和血球仪,采用仪器自带的成品试剂,不产生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属于HW01号危险废物,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否则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医疗废物需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进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容器,加强管理,随时注意封闭,做到及时清运、清洁。本项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内,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安排专人管理,委托具备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与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100%,危险废物做到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经减振等减震降噪措施,以及墙壁隔声及噪声的自然衰减,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外1m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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