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指公2号 关于严格管控人员流动的公告 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阻断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肇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县内所有人员流动进行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民出行,除采购生活必备物资、急病就医、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在准许营业的诊所、药店、超市、食杂店等场所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外出。对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大居民不要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家庭聚集不得超出实际家庭成员范围。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发现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聚餐的,一律开除公职,领导干部就地免职,从严从重处理。 三、县城每个住宅楼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由物业管理者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平房区在适当位置设立卡口和巡护人员,对外出人员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工作,外来人员、车辆禁止入内。 四、各村、屯要科学设置卡点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非本村本屯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本村本屯人员有必要外出须经村委会批准后方可外出。各村、社区要组织巡防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防管控。 五、对确诊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等重点医学观察人员居住的小区实行重点管控,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内,小区内人员外出一律报“四包一”工作组批准。居住的楼房单元(平房局部区域),实行封闭隔离管理,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标识,人员一律不得出入。重点管控、封闭管理的解除需经县防控指挥部批准。 六、所有从湖北省流入人员及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必须居家医学隔离14天以上,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如实报告来肇后密切接触者等工作;其他从外地回肇人员要及时报告,并要在家隔离14天以上。 七、出现发热的居民要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由县人民医院统一安排120接诊,同时如实报告近期活动轨迹和密切接触者。 八、希望广大居民对湖北省流入人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9-8520361。 肇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