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 关于《肇州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说明 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食安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函﹝2017﹞2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变动调整情况,参照《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对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二、文件修改的主要依据 该文件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函﹝2017﹞26号)。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由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17年11月10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 四、文件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肇州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州政办发〔2015〕36号)同时废止。
2017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