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州县2017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解读 依据2017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2017年10月26日市政府印发的《大庆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黄标车补贴工作的实际,肇州县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肇州县2017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办公室签发,于2017年10月26日印发施行。 一、制定背景 制定该实施方案是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由工作目标、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补贴期限、补贴申请及审查程序、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本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作出了明确说明。鼓励车主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 第二部分是补贴范围。对享受补贴范围和不予补贴范围作出了明确说明。 第三部分是补贴标准。根据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 第四部分是申领补贴期限。在时限内区分不同时段给予梯次差别化补贴,每月减少500元。 第五部分是补贴申请及审查程序。设立一站式受理办公场所、并将申请所需资料在实施方案的附件中明确。 第六部分职责分工。主要由县公安交管部门、 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落实。 第七部分是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终止,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肇州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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