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红十字会接收使用“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情况公示(第二期) 2020年2月15日8时至2月20日8时,呼玛县红十字会本级接收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赠款共计17.58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募捐款物使用程序 1、呼玛县红十字会将募捐款物情况向呼玛县防控疫情指挥部上报。 2、呼玛县指挥部研究分配方案,指挥部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 3、呼玛县红十字会根据县防指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领取单位或领取人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 4、所接受的捐赠资金和物资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由呼玛县疫情防疫指挥部统一调配以及按照捐赠方意愿安排使用,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呼玛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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