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场,县直、中省直各单位,全县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面排查无死角,呼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如下: 1、凡是发现1月10日以后自湖北或途经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请积极向指挥部举报,线索核实准确无误后,指挥部将给予线索提供人2000元的奖励,多人举报同一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2、凡是1月10日以后自湖北或途经湖北省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主动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登记的,予以人民币1000元奖励; 3、以上奖励,不包括政府和公安等部门推送的人员,以及2月5日前县政府已排查出的人员。 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为线索提供人严格保密。 5、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不按规定主动报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457-110 特此通知。
呼玛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