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红十字会接收使用“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情况公示(第七期) 2020年3月13日8时至3月27日8时,呼玛县红十字会本级接收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赠款共计12648.5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捐款物使用程序 1、呼玛县红十字会将募捐款物情况向呼玛县防控疫情指挥部上报。 2、呼玛县指挥部研究分配方案,指挥部领导签字、经手人签字。 3、呼玛县红十字会根据县防指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领取单位或领取人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 4、截至2020年3月27日8时,呼玛县红十字会本级接收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款共计233816.50元。支出捐款共计136983.00元(其中用于县人民医院购入医疗防护物资84033.00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入医疗防护物资52950.00元)。所接受的捐赠资金和物资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由呼玛县疫情防疫指挥部统一调配以及按照捐赠方意愿安排使用,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呼玛县红十字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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