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5-06 08:50:00 来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年来,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昌邑区在全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由此意味着我区农产品上市有了“身份证”,生产者有了“承诺书”,质量监管有了“新名片”。

  加强规范,制定试行实施方案。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昌邑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启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该制度的试行对于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控自检、自我承诺,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指导,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发放给我区试行果蔬种植和水产养殖主体,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并指导试行主体建立合格证开具台账。

  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水产品投入品监管,区农业局将宣传条幅悬挂在乡镇醒目位置,为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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