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有价值防控线索的通告 (第2号)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面向社会征集有价值的防控线索并给予相应奖励。具体通告如下: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外省来吉、外出返吉进入昌邑区人员,必须在进入昌邑区24小时内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并居家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属地社区(村),由医疗机构妥善处置。同时按照《吉林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未报告或隔离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举报对象及奖励 1.凡发现由湖北(武汉)进入昌邑区未满14天的人员,且在抵达昌邑区24小时内未到社区(村)报告登记的,要积极举报,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1.确系湖北(武汉)来吉返吉人员;2.不包括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已掌握信息的人员),每条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凡发现应居家隔离,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造成重大隐患和严重后果的人员,要积极举报,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不包括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已掌握信息的人员),每条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2.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可受理匿名举报。 3.对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时间顺序)。 4.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电话:0432-62779690。 昌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