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农资消费五提示

2020-03-19 08:26:00 来源: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之际,是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高峰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及时发布了农资消费五提示,提醒农民朋友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注意事项,以防受骗。

  一是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合法的农资经营者除《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如经营农药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种子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广大农民朋友切莫存在贪小便宜或者图方便的心理,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和流动商贩,严防打着“科技下乡、扶贫支农、特约经销代理”等虚假旗号行骗的行为,消费者受骗后往往无法找到经营者,无法挽回经济损失。 

  二是注意索要购货发票、保存样品。购买农资时要注意向经营者索要和保留盖有经营单位公章的发票、收据或信誉卡等消费凭证,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价格等信息;购买数量多时,最好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同时,要保存好农资商品的包装袋、标签、样品,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样袋(品)等投诉证据,以便顺利维权。   

  三是认真阅读标签及使用说明。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后,要认真仔细阅读标签或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注意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别对种子的特征特性、播种时间,农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方法等要严格按照标签和说明书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如有不清楚的事项,应向有关专家、地方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四是出现问题及时维权。农民朋友在购买假劣农资产品遭受损害时,应及时找有关部门作鉴定并出具相关证明,与销售者协商索赔,如遇维权困难,可以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举报。 

  五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当发现使用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出现问题时,在向有关部门投诉后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使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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