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历史沿革

2019-09-09 22:15:2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1953年4月25日,撤销第二区(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其所辖的怡春里、文庙街公所全部及民主路、车站街公所大部划归本区、增建怡春里、文庙、民主路、车站4个街公所。共计领属九个街公所。管界,东、南两面至松花江,西面则以重庆街、阳春、东宁胡同、民主路(吉林大街北段)分界,与第二区(原三区,即通天区)接壤,北止吉沈铁路线与第八区(哈达湾区)毗邻。面积由11.24平方千米增至15.91平方千米。

  1954年1月12日,第一区领属的维昌等10个街公所分别易制街道居民委员会。1955年4月19日,第一区改称昌邑区。同时,东大滩等九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分别改为街道办事处。1956年5月30日,昌邑区人民政府改称昌邑区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12日,昌邑区划分为昌邑、铁路两个人民公社。昌邑人民公社管辖巴虎屯等10个管理区,面积9.09平方千米。撤销通天区所属五个管理区,划归昌邑人民公社。共辖15个管理区,总面积11.86平方千米。1960年8月1日,原15个管理区合并为东市场(怡春里、车站、桃原路3个管理区),文庙、大东门、巴虎屯、东局子、民主路、南马路分社。

  1962年3月28日,撤销城市人民公社建制,恢复昌邑区人民委员会。昌邑、铁路两个人民公社所属的分社并归昌邑区,并调整为东市场(怡春里)等12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东起松花江岸,西止珲春街,南起江湾路,北止莲花泡山麓,计15.32平方千米。1968年3月21日,昌邑区人民委员会易制为昌邑区革命委员会。(刘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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