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吉市政办函〔2019〕8号)等有关要求,我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查,依法确认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合法有效37件、宣布失效39件、决定废止2件,现予公告。
船营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
船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吉市政办函〔2019〕8号)等有关要求,我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查,依法确认规范性文件78件,其中合法有效37件、宣布失效39件、决定废止2件,现予公告。
船营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