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吉林市2019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市农发[2019]101号)和《吉林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市财发 [2019]75号)文件精神,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船营区财政局对吉林市浩霖牧业有限公司拟申报2019年能繁母猪养殖补贴项目进行了现场初审。经审核申报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吉林市浩霖牧业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列为申报对象,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6日至9月12日。监督电话:吉林市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0432-64831170;吉林市船营区财政局,0432-64831092。
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船营区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