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市鹿鑫农畜产品有限公司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 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船营区2019年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船林畜发〔2019〕132号)要求,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区财政局、吉林市融归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和审计。经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现场勘查,认为吉林市鹿鑫农畜产品有限公司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符合项目验收要求。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月14日-1月21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432-64831170。
船营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