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补报2009年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耗 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2009年第3、4季度报表完成并补充上报2009年全年能耗数据报表,以及2009年单位基本信息(由于先前单位基本信息填写不正确,此次需正确填写后上报),务必于2010年2月1日前上报区公共节能办(政府办行政科)。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统计并汇总本系统公共单位的能耗情况,填报汇总表(表号:JL506表),或使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管理机构版)上报。如无直管公共机构,则只统计部门本身的能耗情况,填报《能源消耗状况表》(表号:JL506表)和《单位基本情况表》(表号:JL504表),或使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软件(用能单位版)上报。 (联系人:王 维 联系电话:64831118)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