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东城管限期主张公告字﹝2020﹞090001号)

2020-01-03 08:00:00 来源:数字东城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查,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五条3号院北侧搭建了一处砖混结构房屋,该房屋为不规则型,坐北朝南,其中北侧部分为脊房,檐高3.9米,脊高5米,下挖0.3米(以该院地平为准,屋内测量),内隔二层,东西长9.2米,南北宽5.5米,面积50.6平方米;西侧部分为平房,内隔二层,南北长4.4米,东西宽3.75米,房高3.9米,下挖0.45米(以该院地平为准,屋内测量),面积为16.5平方米。该房屋总占地面积为67.1平方米。该处建筑物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属于违法建设。

  请上述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上述违法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是个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到我单位接受调查。

  上述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和相关审批文件到我单位接受调查。

  本公告同时在数字东城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bjdch.gov.cn/

   

                                    202013

注:1.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东四街道执法队。

2.联系人:高超龙  续克 ;电话:010-6401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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