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东城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东城区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发〔2020〕2号),兹定于2020年1月15日至4月17日期间,对我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19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二、时间安排 2020年出版物零售单位核验工作划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各自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时间:1月15日至3月13日。 现场审核日期:3月16日至4月17日。 三、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9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所需资格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19年经营状况。 (四)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四、提交材料 (一)《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个人名章)的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须提供); (五)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五、核验程序 (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 http://yewu.bjppb.gov.cn/bjppb/或http://yewu.bjppb.gov.cn/bjppb/member/login.do?ut=pro_retail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qwe),请必须使用WIN7或XP操作系统,用IE8或以下版本浏览器,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1月15日至3月13日)。 (二)发行单位根据本通知第五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等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在临近现场审核阶段的3月12日开始可打印出《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六条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3月16日至4月17日)送交相关部门。零售单位送交各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发单位送交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C区1号、2号窗口(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一号,六里桥西南角)。 (四)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六、注意事项 (一)《年度核验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 (二)发行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七、工作要求 (一)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不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二)各发行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进行年度核验工作。
八、咨询电话 为保证年度核验工作顺利进行,本通知提供咨询所需电话号码,有需求的发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遇到的问题准确拨打电话。 (一)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8600600283、19920098041 (二)出版物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年度核验业务咨询电话: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65258800转8230 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 特此通知。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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