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批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2020-02-12 08:00:00 来源:数字东城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启动申报第七批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文化特色,具有一定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东城区有一定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五)项目保护单位位于东城区。

二、申报内容

(一)项目单位同意申报的函件:项目保护单位向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本单位申报第七批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填写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论证报告:字数3000-5000字。首先对申报项目所处区域位置等加以介绍;其次是关于申报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关系、特点(表现方式)、价值和现状(濒危状况)等详细论证。保护计划中对未来五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按时间顺序撰写。保护计划要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控性。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等内容(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

(五)项目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各项目单位将申报函件原件及申报项目清单和申报项目材料(申报书及申报录像片的原件与复制件各1份)及上述材料电子版在申报时限内送至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四、申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三)申报应符合图片、录像片格式等相关技术要求,

五、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于2020330日(周一)17时前报送至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所交材料不予退回。

联 系 人:朱海斌  段恭

联系电话:67091121

    址:东城区崇外大街7号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5非遗科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211

附件:附件一 北京市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 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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