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国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15 08:00:00 来源:数字东城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抵京人员信息登记,是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一环。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国门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自觉接受社区、单位的排查、监测和管理。主动如实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抵京人员须主动申报登记。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回京前,须提前向在京所在单位及居住的社区(村)报告。抵京当天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或入住的酒店等,特别是居住在出租房内的承租户,主动登记个人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并报告健康情况,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服务管理。

三、密切接触者及重点人群自觉接受管理。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医学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服务管理,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拒绝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暂住人员除向居住社区登记报告外,还应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和住所证明,到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抵京人员未主动申报登记,由单位雇佣的,单位要负责督促申报;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负责督促申报;投靠亲友家居住的,被投靠家庭户主负责督促申报。

六、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提供出租(借)房屋和承租(借住)人动态信息。日租房、网租房、自建房,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出租出借。

七、抵京人员未主动申报登记的,用工单位、出租房主、被投靠家庭户主未落实督促报告责任的,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不报告租(借)住房屋情况的,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八、广大居民如发现抵京人员特别是疫情高发及重点地区来我地区人员、途径或曾去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我地区人员和与确诊病例、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后的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您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举报。

九、地区居民和抵京人员都应加强个人防护,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建国门街道办事处

建国门派出所

北京站派出所

2020年2月15

申报登记、举报热线:

金宝街北社区:65224493、65592011

大雅宝社区  :65258067

赵家楼社区  :85115993、65139944

东总布社区  :85115993

站东社区    :85111699、65134974

苏州社区    :65131239-0

崇内社区    :65132663

西总布社区  65142960

外交部街社区:65237046

建国门街道办事处:65126891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