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2020年“共同防疫 共促发展”专项人才引进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2-17 08:00:00 来源:数字东城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区域企业、人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共克时艰,共促发展,现面向区内重要贡献企业征集外埠人才引进需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周三)17:00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且企业类型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内。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在东城区缴纳税费的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报企业及个人应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相关条件。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2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优先支持在防疫斗争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做出较大贡献单位人才引进需求,重点引进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病毒检测、疫苗研发重大科研课题和重要工程项目的人才。具体参与内容及主要贡献情况请在需求表申报表中“备注”栏中说明

三、申报程序

1.有申报需求的企业,请填写《2020年“共同防疫 共促发展”专项人才引进需求》(详见附件),经法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需求表excel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0年“共同防疫 共促发展”专项人才引进需求

四、申报要求

1.坚持高端引领。各单位要着眼人才创新创造能力和业绩贡献,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2.坚持梯队建设。各单位要统筹考虑企业发展实际和人才需求情况,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选才引才工作,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

3.坚持诚实守信。需求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具体、规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申报信息不完整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不予引进。

附件1:《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020年“共同防疫 共促发展”专项人才引进需求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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