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历史沿革

2019-09-09 15:37: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周初属蓟国蓟城,后属燕国蓟城。秦置蓟县。新莽时期改名伐戎县。东汉复名蓟县。辽会同元年(938年),改名蓟北县。开泰元年(1012年),改名析津县。金贞元二年(1154年),改名大兴县。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内外城巡警总厅,下设46个警政区,内城26区,外城20区;三十四年,内城合并为13区,外城合并为10区。宣统二年(1910年),再并内城为10区,内左一区至内左四区和外左一区至外左五区全部及中一区、中二区东部属今辖区。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顺天府改为京兆地方,同时设京都市政公所,统辖城区,郊区部分属京兆地方大兴县。民国十四年(1925年),设郊四区,城郊部分属东郊、南郊、北郊3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设北平特别市,20个城区合并为11个,辖区属内一区、内三区、外一区、外三区全部,内五区、内六区与外五区的东半部,城郊部分仍属东郊、南郊、北郊3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增设内七区,东半部在今辖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郊四区改为郊八区,城郊部分分属郊一区、郊二区、郊三区、郊八区。按数字排列,城区属第一、第三、第八、第十4区全部,第五、第六、第七、第十二4区东半部,郊区属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二十4区。

  1949年后,治安区改行政区。1950年5月,内城并为5个区,外城并为4个区,辖区属第一、第三、第七3区全部,第五、第六、第九3区东半部。1952年7月,撤第五区,东部划归第一区、第三区;9月,第一区改名东单区,第三区改名东四区,第七区改名崇文区,第六区改名前门区,撤第九区,东部划归崇文区。1954年12月,东单区划分为15个街道;东四区划分为21个街道;崇文区划分为18个街道。1958年6月,东单、东四2区合并为东城区,辖10个街道;撤前门区,其东半部划归崇文区,崇文区辖7个街道。

  2010年6月28日,崇文区并入东城区。(刘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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