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我区于2019年7月26日启动八届区委第六轮(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1个月。具体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青龙湖镇庙耳岗村、南四位村、大马村、上万村、北四位村、芦上坟村、口头村、沙窝村、大苑上村、果各庄村; 窦店镇小高舍村、普安屯村、袁庄村、苏村、兴隆庄村、大高舍村、于庄村; 韩村河镇孤山口村、罗家峪村、五侯村、尤家坟村、下中院村、东周各庄村; 长沟镇黄元井村、东长沟村、西长沟村、北良各庄村、东良各庄村、坟庄村; 琉璃河镇立教村、兴礼村、北章村、任营村、韩营村; 长阳镇葫芦垡村、公议庄村、朱岗子村、大宁村、阎仙垡村; 周口店镇黄山店村、周口村、周口店村、葫芦棚村、新街村; 大石窝镇惠南庄村、石窝村、北尚乐村、半壁店村; 城关街道田各庄村、饶乐府村、顾册村; 阎村镇开古庄村、大董村、小董村; 佛子庄乡长操村、山川村、贾峪口村; 十渡镇十渡村、西河村、平峪村; 河北镇李各庄村、东庄子村; 石楼镇梨园店村、支楼村; 张坊镇大峪沟村、史各庄村; 霞云岭乡大地港村、三流水村; 南窖乡南安村; 拱辰街道东关村; 良乡镇下禅房村; 史家营乡杨林水村; 大安山乡西苑村; 西潞街道南尚岗村; 蒲洼乡森水村。 二、巡察内容 1.乡镇(街道)党(工)委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人居环境整治; 2.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工委、办事处)落实《房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情况,重点检查五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和推进情况; 3.农村党支部作为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的凝聚力、战斗力; 4.各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履行职能情况; 5.相关区职能部门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履行职能情况。 三、反映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举报电话:13120361831 举报邮箱:fsqwxcz1@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举报电话:18519797765 举报邮箱:fsqwxcz2@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举报电话:13120363013 举报邮箱:fsxcz3@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举报电话:13120215712 举报邮箱:fsqwxcz4@163.com 区委第五巡察组 举报电话:13120076237 举报邮箱:fsqwxcz5@163.com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1350719 联系邮箱:fsqwxcb@163.com.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