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仲裁活动顺利开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委仲裁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山区政府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http://bj.gsxt.gov.cn) 报送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辖基层所报送2019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