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布式光伏发电法人单位、怀柔供电公司: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奖励名单(第九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9〕1840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区内法人单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申报表(法人单位)及时上报区发展改革委。
二、请供电公司结合怀柔区实际,做好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奖励名单(第九批)申报工作。对于装机容量大于20千瓦和发电量异常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组织现场审核;同时针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应及时汇总并上报区发展改革委。
三、请供电公司对纳入名单项目加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控防火、触电等风险点,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
四、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务必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区发展改革委4010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友洋 胡淼 联系电话:69649085 )
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